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
聚焦顽瘴痼疾深入开展查纠整改
严格落实自查自纠,加强政策宣讲解读,促使干警敢于直面问题、主动报告情况;开展两轮谈心谈话和个人自查,确保覆盖率100%;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对照查摆存在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
一、深入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开展“三个规定”专题学习,通过发布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落实“三个规定”倡议书、组织观看东莞市党政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宣讲会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使“逢问必录”深入人心。对执行“三个规定”情况如实补充填报,深入排查违反“三个规定”问题。完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等工作制度。
二、深入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对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进行排查甄别。向干警发放《致我院检察干警家属的一封信》《家风建设倡议书》,营造支持干警参与教育整顿的良好家风。完善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报告备案制度,加强日常教育管理。
三、深入整治“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对干警参股借贷情况通过智能化数据排查进行认真甄别。深入排查违规借贷线索。探索建立检察人员持股借贷信息查询通报等长效机制。
四、深入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对近年来办结的案件进行全面自查,配合上级院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黑恶犯罪案件倒查、涉法涉诉案件清查等,确保一件不漏。修订完善刑事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开展“育才”常态化业务培训,提升办案团队能力素质。
五、深入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排查办理的“减假暂”案件。通过接访群众、受理举报、抽查档案等方式进行核查,开展管理平台智能化数据排查,全面排查问题线索。配合上级院开展“减假暂”案件全面核查。完善数据信息移送等机制。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
六、深入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执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收集整理离任人员信息,协同主管部门核查离任检察官从事律师职业情况,对案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信息进行排查。完善关于规范检察官离任后从业行为的制度。
同时,在上级教育整顿办的领导下,在中央第十一督导组和省级驻点指导组的督导下,深入整治其他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