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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会
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31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近日,根据党组中心组2018年学习计划以及市委宣传部有关深入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的部署,我院召开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为主题的专题学习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淦森主持会议,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集中学习研讨。

会上,中心组成员李顺明、谢雄章、谢乐雨等3名同志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有关意识形态方面内容作主题发言,交流个人学习心得。

吴淦森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学习我院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相关实施意见。吴淦森强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做到: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院各部门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充分认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高检院和市委等上级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真抓严管,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担当。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是抓科室、抓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部门领导要做到三个带头,在发现问题时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亮剑。三是落实责任,把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始终。第一,要贯彻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党组要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原则,严格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切实统筹好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第二,要持续强化思想政治理论武装。全体党员干部要持之以恒加强理论武装,持续加强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第三,要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从内容、程序、技术等各方面把好关口,确保内部刊物、宣传资料、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各类新闻网络媒体不发生意识形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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