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检察动态 > 通知公告
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后勤人员的公告
字体: 发布日期:2026-09-11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后勤人员的公告

根据本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厨师1

(二)岗位职责

1.负责烹饪工作、把控菜品质量;2.结合时令菜品制定菜单;3.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等有关要求协助完成厨房环境卫生清洁、食材储存等工作;4.管控成本,盘点每日食材库存,按需下单采购,减少食材损耗,杜绝浪费。

二、条件及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年龄30-50(即1975912日至1996911日出生,男性,具有烹饪相关专业、高中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同等技能水平的其他专业背景;

(三)持有有效健康证,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5年以上餐饮烹饪实操经验,3年及以上食堂主厨经验,擅长粤菜烹饪,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691817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开展扫描附件二维码,填写报名表,显示“已提交”即为报名成功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所列资格条件相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如提交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考者应保持通讯通畅,如招考单位联系不上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审查合格者将作为技能测试对象。

(四)技能测试

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谈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通过技能测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前告知入围体检人选指定集合地点和集合时间,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被考察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被考察人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到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相应岗位工作。

四、薪酬待遇和注意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提供就餐、设备等必要保障,不解决户口、住宿及住房等问题。

(二)聘用人员有原单位或存在劳动关系的,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

2026911  


附件:东莞三区检后勤人员报名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