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后勤人员的公告
根据本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厨师1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烹饪工作、把控菜品质量;2.结合时令菜品制定菜单;3.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等有关要求,协助完成厨房环境卫生清洁、食材储存等工作;4.管控成本,盘点每日食材库存,按需下单采购,减少食材损耗,杜绝浪费。
二、条件及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年龄30-50周岁(即1975年9月12日至1996年9月11日出生),男性,具有烹饪相关专业、高中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同等技能水平的其他专业背景;
(三)持有有效健康证,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5年以上餐饮烹饪实操经验,3年及以上食堂主厨经验,擅长粤菜烹饪,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从业经验者优先录用;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6年9月18日17时。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开展。扫描附件二维码,填写报名表,显示“已提交”即为报名成功。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所列资格条件相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如提交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考者应保持通讯通畅,如招考单位联系不上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审查合格者将作为技能测试对象。
(四)技能测试
将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谈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通过技能测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前告知入围体检人选指定集合地点和集合时间,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时被考察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被考察人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到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相应岗位工作。
四、薪酬待遇和注意事项
(一)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单位提供就餐、设备等必要保障,不解决户口、住宿及住房等问题。
(二)聘用人员有原单位或存在劳动关系的,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
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9月11日
附件:东莞三区检后勤人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