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我院推动“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取得新进展
近期,我院通过自主发现线索办理一起司法救助案件,向司法救助申请人莫某发放司法救助款,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该案顺利办结,是我院推动“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取得的又一新进展。
办理刑事案件时发现并移送线索
同步开展司法救助
莫某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母亲。我院审查起诉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时,发现司法救助线索,遂启动内部协作工作机制。经与莫某、法律援助律师和当地有关部门联系,我院认为莫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以防止莫某因案返贫。
经调查核实,莫某曾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丈夫多年前因病去世。2020年,莫某的儿子在东莞务工期间因在刑事案件中不幸被害身亡,莫某遂失去家庭主要经济来源,没有得到加害人的任何经济赔偿。莫某现年64岁,多年来都因病需要吃药治疗,在儿子因案死亡后,生活难以为继。
实地走访慰问
司法救助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鉴于莫某年老且不通汉语,常年居住于交通不便的大凉山区,不宜长途奔波。在办理该司法救助案时,我院多次与四川昭觉县当地有关政府部门了解核查情况、调取材料。在广东、四川两省以及东莞、凉山两市州的人民检察院对口联络和指导下,在四川昭觉检察机关协助配合下,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俊扬带队到莫某家中实地走访慰问,宣读和送达《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发放司法救助款,宣讲国家司法救助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莫某对东莞检察机关救急救难表示感谢。
▲宣读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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